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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运输管理处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许可期到期未换证逾期的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10:5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现将到期、逾期尚未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换证进行催告;具体催告明细请查阅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网站:http://www.wnd.gov.cn/zjjtj/index.shtml和新吴区运输管理处的公告。请各道路运输经营者立即到新吴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咨询,及时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审验及证件的换发。对自催告之日起超过180日仍未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换证的,本机构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件。

特此通告!

附件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逾期明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逾期明细(维修).xlsx

无锡市新吴区运输管理处

二○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