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5日起,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分别对区安监环保局、土地储备中心、无锡高新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月10日),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和邮政信箱等(见附表),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新吴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