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7 16:35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下列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车辆已停止营运超过180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失效或超过二年未年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处拟注销下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示。如有疑问,可到无锡市新吴区运输管理处(坊前路16号)或拨打电话0510-85212843咨询。
无锡市新吴区运输管理处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注销企业许可证名单、注销车辆运输证名单 注销车辆运输证名单.xls 注销企业许可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