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对中共新区科技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8个问题,共梳理出23个具体整改事项、33条整改措施,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集团党总支反馈巡察意见后,集团党总支立即召开党总支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金磊任组长,集团党总支副书记何俊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组员,明确集团党总支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是集团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促进集团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机遇,要求整改工作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改期间各项工作的开展,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按时序推进、按要求落实,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2.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强调要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方案再细化、再完善,将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作为集团党总支会议和办公会议的首要议题,几易其稿。工作方案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确定了整改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3.党总支带头整改,层层监督落实。3月16日集团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团党总支班子成员结合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实际,追根溯源,查摆问题,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账从自身算起,从而有效领导监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在具体的整改过程中,多次召开党总支会议、办公会议,认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予以指导,把关整改质量,确保整改实效,真切获得整改效果。
二、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共18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公司当前发展模式和运作机制与现代金融平台和专业化创投机构的要求存在差距,改革创新行动不够坚决,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公司品牌影响力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广泛调研周边国有创投机构改革举措,2017年底已逐步调整集团功能定位,确立符合创投行业实际的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2018年设立了高新区母基金,母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到位6亿元,由新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新投金石受托管理,目前已完成审批和工商注册手续。市场化基金合作方面,目前已基本完成新投释堃基金与新投领庆基金的组建。新投释堃基金由新投集团与上海释堃投资共同发起组建,第一期认缴1亿元,预计8月初完成工商注册事宜。新投领庆基金由新投集团与上海领庆投资共同发起组建,第一期认缴规模3亿元,管理公司已于2017年底设立,今年7月正式运营。中电海康基金总规模20亿元,分三期到位,其中首期6亿元计划于2018年到位。海尔物联网基金总规模20亿元,首期规模为10亿元。特康无锡产业基金总规模5亿元。华云数据产业基金15亿元。朗新产业基金10亿元。招银国际产业基金10亿元。都在持续推进中。
2.关于“2016年以前,公司党组织领导作用比较薄弱,在抓改革、谋发展的顶层设计上不够到位,牵头研究公司改革发展事项较少,融入到公司治理和经营各环节不够充分,参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多”问题的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抓好党建工作的顶层设计。聚焦公司发展战略的总体规划,把提高公司综合效益、增强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公司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具体执行上,设立了二级部门党群部和专职党务人员,统筹协调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在决策机制建设上确立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把重大决策事项党组织讨论作为前置程序。将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与董事会治理制度有机融合,完善重大决策论证、监督、问责机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履行。
3.关于“公司决策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内部各专项委员会会议频次高、议题多,决策程序冗长,影响决策效率和质量”问题的整改。已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一步梳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绩效薪酬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范围和决策流程,精简议题,简化流程。目前,“三重一大”修订稿正在国资部门审核,各项委员会精简内容比原来减少50%以上。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组织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较少,未按要求将公司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谋划,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定期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明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两次以上,将党的建设纳入公司整体工作部署谋划,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5.关于“公司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强化主责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认真履行新党章赋予的职责,增强抓党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努力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核心竞争力。
6.关于“2016年9月以前,公司党委、各党支部没有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形式不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15项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按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2017年以来已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为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议材料提前报上级部门审核,并及时报告会议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力争做到批评内容切实体现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深的标准和诚的态度,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形成清单,逐一整改。
7.关于“党组织会议资料缺失,各支部活动开展碎片化、记录不完整、台账资料不齐全。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开展谈话不经常”问题的整改。全面启动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注重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统一印制党总支会议记录本、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加强谈心谈话力度,党总支委员每月开展谈心活动一次以上,并有专门记录。
8.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够紧,存在淡化、弱化的问题”问题的整改。坚持完善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已定期开展党课、小组讨论,通过思廉日、基层党员统一活动日、亮身份树形象等活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功能,科学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学习教育效果和质量。
9.关于“党员学习教育缺阵地、不系统,内容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已设置党员活动室,并利用会员单位身份与融智空间党建联盟、长江路党建联盟合作,拓展学习教育阵地。同时积极加强网上党建工作,在微信平台、内网、内刊等建设党建阵地。目前,已利用内刊党建专栏出版刊物50期,出版党建专刊4期。不定期推送微信党建活动30余次。
10.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查摆问题形式化” 问题的整改。全面规范了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了每月有学习,季度有检查,年底有考评,促使组织生活成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一种习惯,实现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党员践诺承诺活动,将党员的日常表现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广大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争做合格党员。
11.关于“个别党员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问题的整改。党总支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基层抓好组织生活日常规范,做到组织生活有详细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记录。同时,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自律意识。引导党员主动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对参加活动不积极,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按期交纳党费的个别党员,已经给予年度民主测评不合格,诫勉谈话,劝退等处理。
12.关于“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放松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结合“两学一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谈对纪律和规矩的认识和理解,查找思想上、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回避人员名单的提出和提醒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标准,杜绝照顾性提拔,切实把好用人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3.关于“2016年以前,公司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够完善,工作形式单一,主责主业虚化、弱化,存在把主要工作分解给下属支部去抓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负责地参与研究和决策,在分管范围内发挥作用。
1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列支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意义和在公司自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违规发放津贴和违规列支内容及时清理制止,确保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15.关于“违规购买、发放代金券”问题的整改。已安排深入学习了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责令工会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坚决杜绝违规购买、发放代金券的行为。
16.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公司部分会议和活动支出费用缺少支出明细和相关附件资料”问题的整改。责令财务管理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体检费、培训费等支出款项要求提供明细和相关附件材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国资国企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及报销程序。
17.关于“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细则已经明确活动开展区域、福利发放范围和支出明细,工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职工福利;报销单据要提供活动通知、方案或签收单等必要附件。
18. 关于“部分统贷项目档案缺失”问题的整改。通过去银行、企业复印原始档案等方式,收集、整理、补全统贷项目档案,扫描成电子档案,全部录入MIS系统。
三、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共2项)
1.关于“公司纪检工作机制不健全,纪检力量薄弱”的问题。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着手纪检委员调整,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力量,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着力完善健全党内监督和内部监督体系,从规范投资行为、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盯紧抓牢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推动责任压实压牢。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
2.关于“公司部分产业投资项目质量不高,存在经济损失风险”的问题。出台《新投集团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锡新投发[2016]113号)、《新投集团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锡新投发[2017]32号)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经营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并加强投资项目投前尽职调查,积极深入开展投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加强信息沟通和策略引导,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合法合规及时处置风险问题,建立健全资本退出机制,有效保障投资利益。加强对项目投资、资金使用以及与民企合资合作项目的管理,强化股权投资领域风险管控,加大对参股基金与企业的管理力度。
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事项(共3项)
1.关于“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措施不够具体”问题的整改。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国企改革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发展和实际工作,认真研究深化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措施。在联系实际落实国资改革措施方面,完善现代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内容上,需待区国资薪酬体制改革文件正式下发后才能结合制定本公司举措;经营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方面,已形成初步方案,并积极与区组织部、国资办沟通。
2.关于“统贷业务审核把关不严格,个别项目存在涉及的抵押、质押物权有瑕疵,抵押物价值未经评估等现象”问题的整改。2017年,第六期统贷业务结束后已不再开展统贷业务。对于已出险项目新世纪远豪、方圆环球、芯丰半导体、中强贸易等,已制定一企一策处置方案。由于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复杂,需要较长时间,预计需2-3年时间完成。
3.关于“部分基金未进行投资,投资方向与成立目的存在差异,投资引导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已对不能正常开展投资业务的基金(如欣旺创投、德丰杰)开展清算;还在正常开展业务的基金,通过发函、召开股东会/合伙人会议、项目推荐等形式,督促合作基金按约定完成投资计划和本地化投资任务。针对投资引导作用不明显的现状,今后不再设立纯LP形式的基金,而是成立可参与管理的市场化基金,通过参与管理,引导资金投向高新区,放大投资成果。
新投集团党总支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虽然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但还有一些整改任务需进一步推进落实。新投集团党总支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紧整改,建章立制,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投集团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10-85269519;邮政信箱: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2-3号金源大厦A栋12楼;电子信箱:wzn@wxvc.com.cn。
中共无锡市新区科技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