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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1-18 09:53  来源: 无锡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7月30日至9月30日对我区进行巡视,并于10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新吴区委(高新区党工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诚恳接受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详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高度统一思想,增强行动自觉。高度统一思想,增强行动自觉。新吴区委(高新区党工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认真查找差距,深挖原因根源,推动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续写我区“强富美高”建设新篇章。

  2.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10月29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新吴区(高新区)立即召开新吴区委常委会(高新区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讨论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新吴区委书记魏多任组长的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新吴区委(高新区党工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及各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其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和五个专项整改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举措。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党工委(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整改专题会议,制定出了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3大方面26个问题,细化分解为66个具体整改事项171项整改措施。明确了171条措施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为项目化推进整改落实打下了扎实基础。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自觉行动,结合省委巡视和市、区两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对号入座,主动查摆问题,形成部门、单位的整改方案和工作清单,进一步完善细化整改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4.狠抓督查落实,力求取得实效。新吴区委(高新区党工委)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召开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部署推进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进。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区整改实行挂图作战、整改销号制度,严格质量标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达不到要求的继续整改。建立了提醒和通报、定期通报、分析研判三项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二、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现代金融、法律、技术咨询等服务平台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制定了《现代金融服务平台运营方案》,积极引导孵化期企业、加速期企业成长壮大,引导成熟期企业在相关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已经形成完善的线上+线下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形成体系合理、梯度推进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群体。制定了《新吴区高新技术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筹建方案》,将建成有高新区特点,具有多方面功能的高端高新技术企业法律服务中心。

  2.关于“创新发展动能不足,高端人才吸引举措竞争力不够,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相对欠缺,科技小巨人和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集群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已完成2017年人才培育计划,对70多项省级申报人才项目重点辅导扶持;积极组团参与“江苏招才月”和无锡市“百企千才高校行”活动,重点打造“智汇新吴”人才活动品牌,牵头举办“智慧新吴”高层次人才峰会、华中高校招聘行等活动30多场。修订完善了《无锡高新区科技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出台《高新区科技小巨人培育实施意见》,2017年培育出 “瞪羚企业”30家。通过建设智能传感(微纳园)、智慧体育、智慧健康等特色产业园,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

  3.关于“土地开发强度高达69.5%,低效用地未有效盘活”问题的整改。对区政府动态管理综合平台土地回收利用模块进行改版升级,以“互联网+”模式,全面推动土地盘活使用,2017年新吴区盘活企业存量土地约2500亩,供地盘活约3600亩,合计盘活土地6100亩。

  4.关于“近三年在国家高新区创新指标体系综合排名逐年下滑”的问题整改。实施新的创新驱动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板块在创新驱动方面的引导和考核,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出台科技创新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

  5.关于“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减少居民隐性支出的成效不明显,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设施缺口较大”问题的整改。逐年提高民生投入力度,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大教育资源供给,2017年重点推进学校建设项目16个,其中在建项目8个,争取新开工项目6个,完成前期手续2个(新吴实验中学、鸿梅小学),完成新城中学改扩建、新洲小学二期、鸿山实验小学二期等6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新瑞医院建设,强化以医疗水平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对相应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完善硬件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6.关于“帮困脱困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共梳理49条资金线,核实916户建档立卡户,摸排7个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经济薄弱村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全部线上公开。推动全区916名党员干部与1006户低收入农户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实现精准发力、精准扶贫。通过入户核查、邻居走访、民主评议、公示公告、信息录入等步骤,将困难户识别出来,建档立卡。及时更新低保及1.5倍低收入重大病医疗救助、三无困难户信息,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7.关于“街道工业集中区粗放发展状况改观不明显,‘小园区、厂中厂’中隐匿较多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作坊”问题的整改。依托省“263”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化工、印染、黑色金属压延、垃圾回收等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的整治,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印发了《新吴区“厂中厂”污染企业整治方案》,2017年关停小化工企业15家,整治37家,明年计划关停9家,整治10家。

  8.关于“街道政府融资平台开发性债务较多,存在一定风险”问题的整改。对接落实了百亿光大平移基金、五年期流贷、产业基金等置换优化重点项目,进一步优化了存量债务结构及成本。相继完善出台规范融资行为创新债务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中长期全口径债务化解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债务管理举措,共出台制度文件4份。

  9.关于“‘放管服’改革批管脱节,服务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制定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管理规范》,已全部落实178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通过划转、招聘、军转、内部调配等方式,优化力量配置,有效提升了审批服务力量。加强事中事后分类监管,落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系统梳理确认各部门的“一单、两库、一表格、一细则”。

  10.关于“废气扰民、面源污染、黑臭水体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治”问题的整改。印发了《新吴区餐饮油烟治理方案》和《新吴区工业废气扰民整治方案》,将12家餐饮企业、13家重点信访涉气企业列入重点整治名单。全力以赴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关闭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和零星畜禽养殖污染场245家,实现规模养殖场(户)治理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2.7%、10%。强化“河长制”工作,完善区、街、村(社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了全区308条村级以上河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11.关于“2016年7月以来共有16件污水偷排、废气直排等环境违法案件被环保部和省市“263”专项督查组通报,域内众多的电子企业和涉及危化品企业存有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根据“八查八改”专项行动要求,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排查145家,其中拟关闭和转型等企业43家,剩余102家企业中,67家已完成风险评估,24家完成环境安全达标建设专家核查。

  12.关于“重经济轻民生,民生事项历史欠账较多,补短板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经第三方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和无锡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群众对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总体满意度在85%以上。认真制定2018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确保民生项目来自基层、服务民生。加大补民生短板力度,全力推进惠享群众的民生项目,将民生项目建设纳入日常绩效考核系统,确保民生项目实实在在落地见效。

  13.关于“重本级轻基层,对街道社区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工作缺乏有效指导”问题的整改。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社区管理改革工作,印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吴区社会治理社区网格化先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锡新办发〔2017〕208号)、《关于推进新吴区社会治理“一体四翼”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区域产业发展的统领作用,科学谋划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区级层面统筹安排街道科技助理相关培训。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科学规划街道特色产业。

  14.关于“‘区政合一’叠加优势未能有效激发,高新区精简高效优势有所弱化,建制区规范管理力度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议事决策规则》,确保会议质量和效率,强化会议精神落实和工作督查。加快推进已建成的20个动态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模块的建设和使用,统筹构建新吴区智慧政务一体整合大平台,建立共享共用政务大数据中心。完成动态管理平台手机移动版开发上线,提升新吴区电子政务运行效率,减少线下重复工作和人力投入。

  15.关于“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不够,有的精力投入不足,角色转换慢”问题的整改。建立和落实班子成员谈话谈心制度,加强班子领导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根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和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力度,确保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能按时序顺利推进。

  16.关于“有些重大决策调查研究不充分,有的重大事项决而不行、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择优选取调研选点,形成详尽调研报告。制定《关于印发高新区(新吴区)督查通报办法的通知》,加强工作日常督查。

  17.关于“对部分干部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有所弱化问题重视不够、引导不力,一些干部攻坚克难不主动”问题的整改。加强全员绩效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奖励激励机制,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在全区开展“两聚一高”先锋行动暨机关部门开展争当“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先行军活动,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制定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共受理7项创新风险备案申请。纪委派驻组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履责情况检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对派驻单位的督查,提高担当和创新能力。

  18.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处置遗留问题存在稳定隐患”问题的整改。已形成“三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出台了系列文件,6个街道全部开通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实现上线交易46笔,交易金额近600万元。巡视反馈后,对市纪委移交的相关“三资”管理问题线索进一步跟踪核查,已诫勉谈话(书面诫勉)10人,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党组织1个,其余涉案人员已立案。

  19.关于“在2016年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无一人专门谈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度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区委常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同时,要求区各直属党(工)委(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0.关于“落实制度和文件精神动作迟缓。2017年8月才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分析报告”问题的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召开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形成专题报告,并在党工委会议(区委常委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21.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思想引领、理论引导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十九大精神基层宣讲计划、区属基层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计划等系列文件。将“新吴大讲堂”打造成为思想引领和理论引导主阵地,制定2018年大讲堂宣讲计划。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乏力” 问题的整改。推进35个基层党建创优实践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工作,加强指导总结。开通高新区(新吴区)党建网,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管和督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探索深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编印了《基层党务工作实务手册》,进一步明确规范基层党务工作基本程序和硬性要求。

  2.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表面化、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问题的整改。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专项报告、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每年通报以及上级党组织定期督查的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主动讲党课、带头讲党课并给予量化考查。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年度民主生活会。

  3.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较差,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基础台账不全或突击补记情况”问题的整改。下发了《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报备和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通过高新区党建网报备,接受阳光监督。编印《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提升党务人员素质,严格统一规范基层党支部台账记录样式,做到全区统一规范。

  4.关于“部分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查摆整改走过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下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度工作安排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抓实学习教育。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门部署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问题查摆解决情况“回头看”,并建立交叉督查和季报制度。

  5.关于“区机关工委没有专职人员,对机关党建工作部署督查考核少”问题的整改。区级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已经配备到位,选优配强了机关工委委员,增配了两名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6.关于“有些单位主要领导抓党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人意识不强,党务干部不愿抓党建、不会抓党建情况比较普遍,有的支部未按规定换届,有的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举办区级机关党务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提高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好党建的思想意识和如何抓好党建的能力水平。编印《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组织学习培训和考核测试。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全面排查未按规定换届的支部情况。机关工委下属的32个党组织均于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全年各支部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发展新党员16名。

  7.关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党支部未成立党小组,活动阵地普遍欠缺,党员学习被动应付”问题的整改。全面排查所辖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新建党小组125个。在机关各部门全部建立区级机关党员活动阵地,开展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检查指导。

  8.关于“一些村(社区)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少,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举办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和工作论坛,下发了《关于对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确定了村(社区)重点整改对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社区)“雁阵计划”的通知》,选树优秀村(社区)书记的工作经验汇编学习。

  9.关于“不少党组织无阵地无经费”问题的整改。启用了外企党员政治生活馆、外企党群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两新”党员预约式、自助式、菜单式服务。新建了旺庄街道“融智空间”党建联盟,打造了区域性“两新”组织党员活动阵地。贯彻落实《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扶持奖励经费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区财政每年划拨100万元,区党费匹配50万,重点向“两新”组织倾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加大“两新”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力度。

  10.关于“有的党员党性观念弱化,未按时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对全区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未按标准交纳的,予以补交。统一印制党费收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所有党员全覆盖,实施编号管理,加强所在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发挥作用的综合管理。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一度时期较为混乱。一些领导干部人岗不适”问题的整改。对标十九大提出的选拔任用干部新的标准要求,建立选人用人健全规范化制度;对区划调整期间干部大幅度调整中一些过渡性安排,出现人岗不适的干部进行了相应调整;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因事择人、因岗选人,将习近平“20字”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小,区管干部中35岁以下占8.04%”问题的整改。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顶层设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青年后备干部库,开展了中青班、青干班、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实行青年干部配备专项预审,区管干部、街管干部调整前严格执行专项申报和审批制度,确保每批次调整中年轻干部达到相应比例;科学编制2018年公务员和省聘大学生村官招录计划,有序补充优秀年轻人才。选配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街道领导干部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2017年区管干部中35岁以下达到10%以上;动态保持区管干部中35岁以下占比增量。

  13.关于“少数干部的考察任用未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问题的整改。梳理排查考察任用程序不到位的环节;即知即改,对排查发现的程序不完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并完善了区管、街管干部调整前职数预审申报和全程纪实复核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署名推荐办法》、推荐考察结果签字留痕、廉政鉴定“双签字”等操作规程,实施“四个不上会”、“两个不发文”等制度。

  14.关于“对个别干部任用不当”问题的整改。即知即改,对个别任用不当的干部及时调整了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政治忠诚、具有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好干部,谨慎使用有“瑕疵”、存“争议”的干部。

  15.关于“干部轮岗过频与长期不调整并存”问题的整改。加强和完善了动议程序,在形成干部调整方案前做好充分沟通酝酿工作,避免出现像区划调整期间大幅过频调整干部的情况;加大五湖四海选用干部和轮岗交流工作力度;加强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及时调优配强各级区管领导班子,形成常态化机制,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梳理排查问题,加以整改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实施分类管理,统筹推进了新设立管档单位档案库房软硬件建设,加强对全区各管档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新任区管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和细则》,加强专业化管档队伍建设,并长期坚持。

  17.关于“教育培训缺阵地、不系统”问题的整改。依托中心组学习、常委会、党政联席会、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以及党校等平台,开展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出台《建立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工作意见》,抓好乡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班、新进公务员培训班等等各类培训;加强日常教育管理,配合意识形态工作联席制度做好相关工作,抓好领导干部经常性教育、有关事项报告及查核、因私出国(境)监管和审批等制度,并长期坚持。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部署轻落实,制度不完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严格实施履责全程记实制度,利用区政务内网“党风廉政考核”网上系统,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实施常态化督查。对各街道和区一级单位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科学设置责任制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强化对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和区级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全面量化动态考核。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街道(功能园区)、区直属党(工)委对照准则和条例,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关于“有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虚化弱化,分管的部门案件频发”问题的整改。加强对“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要求领导干部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纪委派驻组列席或参加驻在部门、被监督单位的党政会议或民主生活会,主动听取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意见,及时提出意见,加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要求机关各部门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和健全制度措施,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3.关于“基层党组织普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式单一、责任清单笼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每年年底组织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交流会,由街道(园区)党工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交流。督促所属街道(园区)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并将排查情况报区纪委备案。将廉政风险点排查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纳入责任制考核系统。

  4.关于“主动发现问题不够,有些问题处理不及时,推动基层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加强对省委巡视组下转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力度,其中2件已信访转立案。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作用,2017年已开展3轮对7个单位的巡察,共发现168条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含书面诫勉)10人,党政纪处分3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切实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个案参与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全面实现基层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化、异地化,建立健全基层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制定实行责任制落实情况“双报告”制度,通过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巡视反馈后,已通报曝光2起基层违反作风建设的问题,通报曝光1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关于“廉政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广泛性,‘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不够”问题的整改。将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类全区性的干部培训班内容。分层分类开展“菜单式”廉政教育,围绕2017年查处的4个典型违纪案例,制作拍摄警示教育片,将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持续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和示范点。深化“一案一警示”教育机制,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第一时间在单位举行警示活动,既有当事人的深刻反思,又组织案发单位负责人、同类人员互相交流,谈体会、谈认识、谈如何预防和改进工作。积极发动区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由点及面、全面覆盖的社会倡廉氛围。

  6.关于“有的单位‘四种形态’运用把握不准,抓早抓小不够”问题的整改。利用好清风APP平台,建立学习制度;开展“四种形态”专题培训3次;开展信访办理、案件办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方面专业培训3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要求第一种形态占比不低于60%。加强第一形态处置力度,2017年第一种形态处置24人次,全区第一种形态占比达到60%。  

  7.关于“一些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和经验不足”问题的整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试点地区、相关高校等地进行综合业务培训。落实“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形式,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委案件办理。抽选有一定业务基础和专业特长的纪检干部3人,到省巡视组、省市专案组等上挂锻炼。利用网络实现“指尖上的廉政教育”,依托“清风APP”、优秀纪检监察公众号等,提升培训的及时性、趣味性。安排8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跟老同志开展“一对一传帮带”活动。

  8.关于“个别村开支通过隐形变异的手法转移到股份制企业列支”问题的整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村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严肃查处村开支通过隐形变异的手法转移到股份制企业列支此类违规违纪行为,已诫勉谈话(书面诫勉)10人,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党组织1个,其余涉案人员已立案。加大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的力度,形成专题通报曝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已制定了《新吴区村(社区)级审计三年全覆盖工作计划》(2018-2020)。

  9.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违规,存在应招未招、化大为小规避招标、超付工程款等现象”问题的整改。初拟《无锡市新吴区强化工程招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加大项目立项查核,严控拆分项目。进一步明确各项规定,检查相关项目的拨付款情况,严格按各阶段比例拨付项目款,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责。建立工程建设违纪违法行为联合查办制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相关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深挖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渎职失职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等问题屡禁不止,2014年以来全区共有15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问题的整改。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共组织检查37次,检查单位102个,查阅账册587册,组织暗访7次,暗访餐饮场所15个。发现问题线索4个,诫勉谈话2人,党内问责组织2个。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2017年4季度共处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4起,诫勉谈话(含书面诫勉)4人,通报曝光1起1人。强化教育预防,通过廉政短信、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多种渠道重申有关津补贴发放、公款使用等相关政策规定。

  11.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查而又犯,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巡视反馈后,我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6个,查处6人,纪律处分1人,通报1起,通报1人;开展党内问责组织5个,党内问责8人,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书面诫勉)7人,通报曝光1起,1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起,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书面诫勉)10人,通报曝光1起,1人;问责领导干部13人。集中开展对村集体财物管理规范化的专项督查检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审批制度、财务制度、“一案双查”制度。

  12.关于“部分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对全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组织一次专项“回头看”,已清理腾退0.65万平米。建立完善了全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督促各基层单位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三、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产业发展未能凸显‘高、新’特点,高端产业的低端环节制造较多,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为30%,远低于全国高新区平均水平”的问题。2017年分别引育科技企业、领军人才项目团队350家、25个以上,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近400家,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62.5%。已出台《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力成效指标体系建立与考核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提升。

  2.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不够,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逐年增大”的问题。出台了《关于新吴区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专门召开了富民增收工作专题推进会,由于富民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长期坚持。

  3.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低”问题的整改。下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着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持续稳定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建立一支专职两新党建指导员队伍,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力度,下发《关于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四个集中”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有形覆盖率。

  4.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系列问题的整改。已制定形成《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实施意见》《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署名推荐办法》《新任区管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和细则》等文件制度,需要长期坚持。

  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事项及原因

  1.关于“对拆迁安置补偿、商铺包租返利等遗留问题造成的矛盾钝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采取党政包案领导+牵头责任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专案化解工作组的“四驱促进”矛盾化解模式消化拆迁安置补偿矛盾。对商铺包租返利矛盾,积极建立约谈制度,引导双方平等交流、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化解有关工作需要持续加强推进,目前已确定由区政法委牵头,加强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一揽子解决问题方案,到2018年12月前完成整改任务。

  2.关于“区街两级宣传干部存在业务培训不到位、能力不足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方案》,目前已经与复旦大学无锡研究院签订了培训合同。拟于2018年4月前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开展培训。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单位、板块综合考核意见拟在2018年4月底前出台。

  3.关于“对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分析研究教育引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把意识形态情况纳入考察和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拟出台《2018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拟在2018年1-2月启动我区冬训工作,在冬训中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内容。

  4.关于“对民生和社会问题中潜在的舆情风险重视不够防范不力”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与复旦大学无锡研究院签订了培训合同,拟将舆情风险应对培训纳入到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课程中。拟于2018年4月前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开展培训。另计划在2018年下半年再开展一场培训。

  5.关于“对党建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的问题重视不够、办法不多” 问题的整改。

  正在推进“两新”工委建设和老干部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配备工作。拟进一步加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专职化比重。正在推进社会化招聘30名“两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大基层党务力量配备。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6.关于“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空壳村中部分党支部活动无法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

  正在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空壳村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和实地调研,健全完善基础台帐。指导各街道党工委做好空壳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党组织撤并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相关单位深入街道实地调研,督促街道党工委做好整改提升工作,于2018年2月中旬前完成。

  7.关于“村(社区)党员年龄老化严重,组织活动开展少,教育管理滞后,中青年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注重从青年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年龄结构。创新组织活动方式,谋划组织老中青党员结对。拟对挂靠在村(社区)党中的中青年党员逐个排查,动态做好有单位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力争村(社区)党员活动参与率100%。依据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下达的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及时细化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党员结对活动工作方案,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8.关于“失联党员较多”问题的整改。

  继续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手段查找失联党员,找到一个销号一个、规范管理一个。稳妥有序开展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用好全国党员信息采集系统,确保“转入一个党员,完善一条信息”,健全完善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从源头预防党员失联。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相关基层党(工)委继续深入查找失联党员,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9.关于“对上级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人大强化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完善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和查处力度,加强审计整改“回头看”,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内容中,建立审计整改数据库,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能。财政局(国资办)与监察局联合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问责。对于长期未收回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由区审计局提供问题清单,区纪委(监察局)督促责任部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预计2018年6月完成。

  10.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法出借、应收未收、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整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示范文本已下发企业,制定了《关于深化区属直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成立由区纪委、财政局国资办联合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对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担保、违法出借、应收未收、违规收费等具体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和处理,预计2018年10月完成。

  11.关于“关于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对违约企业缺乏制约机制”问题的整改。

  严格审核2018年产业发展基金预算。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选取2014-2016年科技领军人才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同时在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选择 5个部门的5个专项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试点工作。尽快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三年工作规划等制度文件,建立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机制,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2.关于“关于数名党员干部在企业申报产业扶持资金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查处”问题的整改。

  成立了产业发展基金巡视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逐项开展整改工作。目前,以科技专项资金为突破口,梳理专项资金业务流程,找准“风险点”,形成科技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方案初稿。由科信局进一步完善科技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科技专项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其持续有效运行。预计2018年10月前完成。

  13.关于“混岗混编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印发了“三定”方案,对区机关编外人员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区机关各职能部门合力攻坚,切实将已印发的街道(功能园区)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规定落到实处,彻底解决街道(功能园区)混编问题。预计2018年10月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91516 ;邮政信箱: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1419室区委巡察办;电子信箱:wuxishixqxcb@163.com。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2018年1月18日